开网约车必须“三证”齐全
现实问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通常被称作“网约车”,是利用互联网实现约车载客目的的车辆,当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出行是近年非常流行的出行方式。有些私家车主会在网约车平台注册一个账号,空闲时间接几单生意挣点零花钱,然而,并不是有车就能开“网约车”的,那需要取得什么证件才能开网约车呢?
法律解释: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是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行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应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应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法条链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
要想开网约车,必须“三证”齐全,只取得车辆和驾驶员“双证”还不行,还得核实派单的网约车平台是否在当地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如果驾驶员没有核查清楚,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接单,除了网约车平台,驾驶员也会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乘客也要通过合法的网约车平台预约经营车辆,保障自身权益和安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规范,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使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出行安全,引导互联网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强化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资质的监管和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严厉处罚,一方面是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业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维护乘客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对心存侥幸心理的“无证车辆”驾驶员一个宣传震慑,希望他们引以为戒,不要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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